發展“新旅游”,就要進一步打破體制障礙和行業壁壘,在更高層次、更寬領域,集中整合更多資源,持續構建“大旅游”格局。
中共吉林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部署打造“六新產業”、建設“四新設施”戰略任務,并將“新旅游”作為“六新產業”之一,為打造“萬億級”支柱產業、建設旅游強省指明了方向,也為旅游行業提出了新課題。怎樣深刻認識和理解“新旅游”的內涵,精準把握和推動“新旅游”的發展?
要答好這道題,首先要厘清旅游業“變與不變”的內在邏輯。變化的是消費升級、市場多元、需求變化,特別是疫情等各種復雜外部因素的影響,倒逼旅游業發展方式、發展路徑變革。不變的是旅游是基于人的天然開放性基因而產生的、更深層次的精神追求,以異地體驗為主要特征,具有異地消費的經濟屬性。社會越是進步、經濟越是發展,旅游業的成長空間就越開闊。
第一,新旅游,新在產業定位。“六新產業”中,新旅游同“四新設施”建設聯系最為緊密——旅游項目需要新基建來支撐,旅游形象需要新環境來塑造,同時旅游業又引領和創造著新生活、新消費。
可以說,旅游業的高關聯度和高聚合性客觀上決定了打造“萬億級”支柱產業需要吉林全省上下和各關聯產業的共同發力、持續推動。
實踐證明,正是依靠吉林省委、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地各部門的支持配合,旅游業才能從小行業發展成支柱產業,從“邊緣化”進入經濟“主戰場”。
發展“新旅游”,就要進一步打破體制障礙和行業壁壘,在更高層次、更寬領域,集中整合更多資源,持續構建“大旅游”格局。
第二,新旅游,新在觀念轉變。新旅游是立足新的發展形勢和發展階段,以及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,對傳統旅游業的再認識、再挖掘,對未來發展的新判斷、新探索,形成新的發展理念適應新的發展要求、指導新的發展實踐。
我們應更新資源觀,從傳統的以景區觀光為主的有形資源開發,向休閑度假、文化體驗、消費娛樂等全類型、全域化的有形與無形資源相結合的開發轉變;更新產品觀,從傳統的投入高、周期長、見效慢的重資產型產品體系中跳出來,向科技類、體驗式、沉浸式等低投入、見效快的輕資產型業態轉變;更新營銷觀,從過去的以客源地為主的地域化、拉網式營銷,向更為精準的圈層化、全媒化、分眾化的營銷模式轉變;更新人才觀,從傳統的粗放式、單一化的服務型人才,向專業化、品質化、管家化的管理型人才培養模式轉變;更新組織方式,改變過去以旅行社組團游、省外游、跨境游為主的模式,更多地利用網絡平臺推出自助游、定制游、周邊游、自駕游等個性化產品和服務。
第三,新旅游,新在動力轉換。傳統旅游業是以資源為主體的供給型驅動模式,地方有什么樣的旅游資源,就向游客提供什么樣的旅游產品,有的與需求脫節,產品缺乏吸引力、競爭力,也難以形成有效的聯動互補。
相較于以“物”為鏈主的工業產業鏈,旅游業是以“人”為鏈主的、覆蓋一二三產的更為復雜的網狀產業鏈。“人”的需求的豐富性、多元化和日益更新,是促進旅游產品迭代升級、推動旅游產業轉型升級的內在動力。
因此,發展新旅游,就要牢牢把握旅游業作為需求主導型產業的本質核心,始終從市場和游客的角度出發,順應需求、引領需求、創造需求,開發滿足多元化需求、適應個性化偏好的新產品、新業態,以需求側發力牽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形成新需求牽引新供給、新供給創造新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。
第四,新旅游,新在發展路徑。在旅游業高質量發展過程中,傳統的“吃住行游購娛”六要素已經難以滿足游客的多樣化要求,必須要在提高產品體驗性、豐富度和吸引力上下功夫,推動旅游向融合式、場景式、體驗式轉變,實現空間與時間的延展突破。
堅持全域化融合,依托吉林省城鎮和鄉村文旅資源,建設精品鄉村、旅游小鎮、風情縣城、文化街區、宜游名城;支持旅游綜合體、主題功能區建設,增強城市商業區的旅游服務功能。
持續推進文旅融合,大力推動旅游演藝、文化遺產旅游、特色節慶展會等提質升級,豐富旅游產品的文化底蘊、地方特色,拓展文旅消費新空間。
加強多產業融合,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和醫藥產業優勢,發展工業游、康養游;促進文教結合、旅教結合,開發集文化體驗、科技創新、知識普及、親子互動于一體的研學游;積極培育低空游、自駕游、戶外游、親水游等新業態、新產品。
(作者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