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網12月2日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《廣西旅游民宿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為《辦法》),以規范旅游民宿經營管理,保障利益相關人合法權益,促進旅游民宿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《辦法》中特指的旅游民宿,是指利用當地民居等閑置資源,主人參與接待,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、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。本《辦法》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旅游民宿的開辦、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。支持在具有豐富文化和旅游資源的鄉村發展旅游民宿。鼓勵農戶、村集體和具有專業化經營能力的經濟組織等,采用自主經營、租賃、聯營等方式,參與旅游民宿經營管理。
《辦法》指出,發展旅游民宿,應當堅持統一規劃、科學有序、注重品質、體現特色、環境友好原則,實現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生態效益的統一。對位于景區周邊、特色村鎮、歷史文化街區、國家風景道、邊關地區等區域,自然環境優美、生態環境良好、民族文化特色鮮明的旅游民宿聚集地,本自治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,引導旅游民宿規范有序發展。
(伍策 尚槿)